悖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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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汪新元(犯罪现场观后感)

记汪新元(《犯罪现场》观后感)

这并不是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作品。 但我毕竟不是专业人士,并不想对其做什么评论。我只想为其中的人物写点什么。

汪新元的一生,至少前半生,在电影中只提到只言片语。可以揣测的,只有他的作恶多端,恶贯满盈,坐过几年牢,害了不少人。“老天保佑”他现在身受通缉但依旧“逍遥”法外。

他杀人,抢劫,面不改色的欺骗别人,其实对帮助她的丁小姐也可以为了自保而下手。他一点也不能称之为善良。从一开始——也就是影片中事件的开端——利新珠宝劫案开始,他就一直没有什么表情,也不开口说话,像一口年久失修的喑哑的古钟。他可以做到杀伐果断,拿起枪对着他人的头扣动扳机毫不犹豫。但他不像一个黑暗面里的帝王,甚至说一个“大哥”。他只是一个武士,近乎苦行的活着。

他十足的讲义气。因为同伴被杀,他作为一个通缉犯居然去调查警察;为了救兄弟的遗孀不怕向警察求助。

他们回忆中最后一笔生意结束前,四个人的愿望或简单或粗俗。而汪新元只想好好睡一觉。

整部电影里,没有讲他为什么犯罪,也几乎没有提到他的“事业”如何成功,如何有钱,没有传统情节里呼风唤雨,死性不改的样子。

他的一生没有纸醉金迷,灯红酒绿,有的是血和枪声,快门声和谩骂,尖叫和追逐,还有失眠和精神疾患。

我忍不住去揣测,蚂蚁指代的是什么呢?

是死亡吗?和开始的尸体一样吗?还是恐惧?自责?或者后悔呢?

我不知道。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。最后,他看到的蚂蚁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,没有人知道。

也许他这一生最大的转折就在他上了那个小小的楼梯的时候。无数的巧合,戏剧化的上演。因为丁小姐视力衰退,所以看不见他手中的枪,看不见他阴沉的脸色。家中的三个租客都是八九十岁的老人,没有一个人关心社会时事,也就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。他说他姓李,然后就平平安安地住了下来。

然后他喝到了也许是他人生中的第一碗糖水,有人为他煮面,为他买药。虽然是有偿的,但这些行为本身又是无价的。

毕竟人终究还是想要他人的温暖的,就像江南在《龙族》中写的,一个人的身边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,你的整个世界就是那么几个人,那几个人喜欢你,就是全世界都喜欢你了。他的生命中出现了这么几个喜欢他的人,也许他自己都忍不住认为,世界就快要喜欢他了。但同时,他也清醒地知道这不可能。

像他这样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,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,早已习惯把自己隐藏在黑色的影子里。也许他人生最后的痕迹,是他留给丁小姐的一张署着假名的维港夜景的明信片。

啊不对,还有他捐献的,最后让丁小姐重见光明的眼角膜,这也算是他陪她看了一场夜景吧。

他的所作所为复杂混乱,观众们想问一句“为什么”,也许他自己也想问。

为什么呢?他这一生,哪里有享受过幸福过?

被告与原告一样痛苦,凶手和死者一样凄惶,害人者与被害者一样无助。

对于汪新元,他的人生只有眼前的苟且。而令人叹惋的是,普通人的苟且正是他渴望而不可及的诗和远方。他的人生是散落在泥泞中的珠宝是对天开的最后一枪,是无数个无眠的夜。

破碎的玻璃渣子和角落的精神废料。

汪新元。

你可以好好睡一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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